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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風的歌》裡,主角「我」所書寫的其實是那些被放置在記事簿右邊的東西的故事,「我在記事簿正中央劃一條線,左邊將那期間所獲得的東西寫出來,右邊將失去的東西記下來。失去的東西、糟蹋的東西,尤其是拋棄掉的東西、犧牲掉的東西,或落空的東西……這些到最後我沒辦法全部記完。」

    時間點從197088日開始到同年的826日結束,「我」回到了故鄉和老鼠在傑氏酒吧裡渡過了一整個夏天,是個無聊到必須喝一大堆啤酒,剝一堆可以鋪滿酒吧地板且達到五公分高度的花生殼的那種夏天,同時「我」在酒吧裡遇見了一個只擁有9根手指頭的女孩,我」的過去和現在常常不斷的交錯出現劇情的發展是零碎的、拼湊的由許多片段連結而成,因此要將本書所談論的東西歸納成主題是很困難的,因為重要的部份散落在各處,以至於好像談了很多什麼卻又好像什麼都沒說,,關於這點我覺得可以從村上在故事中所創造的一個虛構的作家戴立克‧哈德費爾的描述來進行理解。

  「戴立克‧哈德費爾雖然留下那麼龐大數量的作品,卻是一個極少談到人生、夢或愛的作家。比較認真(所謂認真是指沒有太空人或怪物登場的意思)的半自傳性作品《繞彩虹一週半》(1937)裏面,哈德費爾用諷刺、謾罵、玩笑和逆說掩飾矇混,只在極少數很短的句子裡批露了真誠的原意。」

    聽風的歌所使用的筆法亦是如此相似,有些時候會在「我」所發生的故事和他與其他人的對話中,瞧見切中內心的字句因而產生了共鳴,那多少都與我們自己的人生有關,只是被以另一種方式給提點了出來,僅管難以總結出這本小說的核心概念為何,亦無法如像在寫商品簡介那樣地以簡潔有力的語句介紹它的特色和吸引人之處,但可以確認的是必定談及了一些自己所認同的想法、所遭遇過的困惑,回想起那些不得不捨棄和必須捨棄掉的人事物。

    「一切的東西都過去了,誰也沒辦法抓住這些。我們就是這樣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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